欧盟电池再生料新规:本土回收钴镍锂拟获1.3倍系数
同样是1吨再生锂,如果来自符合条件的欧盟本土回收链,在电池再生料含量的合规计算中,未来可能按1.3吨计算;如果来自中国、韩国或其他非欧盟地区,则仍按1吨计算。
金属没有变多,但它的“合规价值”变了。
2026年8月12日,欧盟委员会公布了《欧盟电池法规》(EU)2023/1542关于电池再生料含量计算、核验及文件格式的授权法规草案及附件。
文件下载:
Draft delegated regulation - Ares(2026)7823470.pdf

文件表面上解决的是一个技术问题:电池里的再生锂、钴、镍和铅,究竟应该怎么计算、怎么证明?
但真正值得关注的是,欧盟首次在计算公式中加入了明显的地域倾向:符合条件的欧盟本土再生锂、镍和钴,可以获得1.3倍临时校正系数。
这意味着,欧盟正在把“再生料含量规则”变成推动本土回收产能建设、改变黑粉流向和重组电池供应链的产业政策工具。
需要说明的是,目前公布的仍是草案。文件首页明确写明,该文本尚未被欧盟委员会正式采纳或认可,最终规则仍可能根据反馈进行调整。

1.3倍系数,到底是什么意思?

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。
假设一家电池企业需要满足6%的再生锂含量要求,某一电池型号的活性材料中共使用100吨锂元素。如果使用第三国再生锂,企业需要实际投入6吨可核验的再生锂。如果全部使用符合条件的欧盟再生锂,在不考虑加工损失的简化情形下,理论上只需要实际投入:6 ÷ 1.3 = 4.62吨也就是说,4.62吨符合条件的欧盟再生锂,在合规计算中可以产生相当于6吨普通再生锂的效果。
欧盟《电池法规》规定,从2031年8月18日起,容量大于2kWh的相关工业电池、电动汽车电池和SLI电池中的最低再生料含量为:钴16%;锂6%;镍6%;铅85%。从2036年8月18日起,相关目标提高到:钴26%;锂12%;镍15%;铅仍为85%。
LMT轻型运输工具电池的再生料声明义务原则上从2033年开始,强制最低含量目标从2036年开始适用。
如果不考虑加工损失,并假设所有再生材料都符合1.3系数要求,那么2031年的实际再生料使用比例理论上可以降低为:再生钴16%→约12.31%;再生锂6%→约4.62%;再生镍6%→约4.62%。
因此,1.3系数虽然不是现金补贴,却能够降低电池企业完成再生料指标所需的实际采购量。这就是它最直接的商业价值。

为什么只在欧盟境内生产黑粉还不够?

1.3系数并不是只要废电池在欧盟境内破碎一下就能获得。
草案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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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料必须来自电池生产废料或消费后的废旧电池; -
回收设施必须设立并运营在欧盟成员国境内; -
回收设施必须符合适用的欧盟法律要求; -
如果回收过程跨越多个步骤和多个工厂,所有回收步骤都必须在欧盟境内完成; -
仅在欧盟境内生产黑粉,但后续在欧盟以外进行湿法冶金和金属提取,不能获得1.3系数; -
系数只适用于锂、镍和钴,不适用于铅; -
系数只能使用一次,不能在后续环节反复放大; -
欧盟材料与第三国材料混合时,只有欧盟来源部分可以获得加成; -
最终计算结果最高不能超过100%。
草案明确,如果回收活动跨越多个步骤和多个设施,所有回收步骤都必须在欧盟成员国境内完成;1.3系数则在“最后一个回收步骤”之后的下一个价值链环节计入。仅在欧盟境内生产黑粉、后续加工在欧盟以外完成,不能获得该系数。但草案尚未进一步界定“最后一个回收步骤”的具体边界,仍有待最终文本或后续解释明确。前驱体、正极材料、电芯和电池制造则不当然属于回收步骤。
因此,1.3系数真正奖励的不是欧盟境内的黑粉产量,而是欧盟境内完成深度回收和关键金属再生产的能力。

PRO可能从“收废电池”变成“管理再生原料”

草案的另一个重要变化,是允许生产者责任组织(PRO)代表一个或多个电池生产者签订合格合同。
这些合同可以包括:委托加工协议;废电池供应与再生材料回购协议;多方定向采购协议;回收材料定向供应安排;由其他供应链企业代表生产者提供再生材料的合同。
例如,一家汽车企业通过PRO履行生产者责任。PRO将其收集的报废动力电池交给欧盟境内回收企业,并约定由汽车企业或其电池供应商购买相应数量的再生锂盐。
这些再生材料不一定在物理上来自该汽车企业的每一块旧电池,但只要具备真实的废料投入、材料产出、加工损耗、合同关系和质量平衡记录,相应的再生料属性就可以定向分配给该企业的新电池。
这让PRO的角色发生了变化。过去,PRO主要负责收取EPR费用、组织收集、招标回收企业和完成回收指标。未来,PRO可能增加新的业务:帮助生产者锁定废电池原料;组织闭环回收项目;代表生产者签订委托加工协议;安排再生材料回购;管理再生料属性分配;建立质量平衡和数字追溯系统;帮助生产者完成再生料含量申报。
因此,PRO未来可能不再只是“废电池收集机构”,而会成为连接废电池、回收企业、材料企业和电池生产者的供应链组织者。

回收行业的竞争标准正在变化

过去判断一家电池回收企业的竞争力,主要看几个指标:
-
能否获得废电池; -
处理成本多高; -
黑粉品位如何; -
金属回收率多少; -
再生产品能否达到电池级标准。
按照这套草案,未来还要增加几项能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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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否证明原料来自电池制造废料或消费后废电池; -
能否区分欧盟和第三国回收来源; -
能否记录每批投入、产出和加工损失; -
能否与下游客户建立合格的回购或委托加工合同; -
能否提供连续、完整、可核验的数据; -
能否通过公告机构审查。
供应链参与者需要至少保存10年的数字记录,并把相应数据传递给直接下游。
公告机构不仅可以核查电池制造企业,还可以追溯电芯、正极材料、前驱体、金属精炼和回收环节。在必要情况下,还可以对相关生产场所进行评估。
因此,未来一批再生材料的价值可能由两部分组成:物理价值+合规价值。
物理价值来自材料中的锂、镍、钴含量、纯度和杂质水平;合规价值则来自回收地点、原料来源、合同安排、质量平衡记录以及能否通过第三方核验。
能够生产材料但无法证明其来源的企业,可能越来越难进入欧盟境内高端电池供应链。

谁可能受益,谁将承受压力?

最直接受益的是在欧盟境内拥有完整回收链条的企业。
如果一家企业既能获得欧盟境内废电池,又能在欧盟境内完成预处理、湿法冶金和再生产品生产,其材料不仅有物理价值,还可能获得1.3倍合规贡献。
具备长期废电池供应和再生材料采购合同的项目,融资条件也可能改善。银行和投资者更容易判断项目的原料来源、产品去向和未来现金流。
欧盟境内湿法冶金企业同样可能受益。为了保留1.3系数,黑粉生产企业将更愿意与欧盟境内本地精炼企业合作,而不是把材料出口到亚洲处理。
汽车厂和电池企业则会更重视再生材料采购。未来企业采购的不只是一批符合化学指标的材料,还包括相应的来源证明、质量平衡数据和再生属性。
面临压力的主要是:
-
只在欧盟境内生产黑粉、依赖境外深加工的企业; -
原料来源复杂但追溯能力不足的回收商; -
依赖不同来源混合黑粉的贸易商; -
无法提供工厂级投入产出数据的材料供应商; -
不能配合欧盟第三方核验的非欧盟企业。

对中国回收企业意味着什么?

第三国再生材料并没有被禁止。来自中国、韩国、印度等地的再生锂、镍和钴,仍然可以计入欧盟电池的再生料含量,只是只能按1.0计算,不能享受1.3加成。这会产生三方面影响。
第一,出口欧盟境内的再生材料面临“合规价值差”
即使中国再生材料的生产成本更低,欧盟境内本土材料也可能因为1.3系数而获得更高的客户接受度。以后比较欧盟境内和中国再生材料时,不能只比较每吨报价,还要比较:每吨材料能够产生多少合规贡献。
第二,欧盟境内黑粉流向亚洲的动力下降
欧盟已经通过新的电池相关废物分类决定。自2026年12月9日起,锂电池黑粉将按照新的危险废物代码统一管理。届时,向非OECD国家出口相关黑粉原则上将受到禁止;在欧盟内部或向OECD国家运输,也需要遵守相应的危险废物运输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。1.3系数又进一步鼓励黑粉留在欧盟境内完成深加工。这意味着,未来欧盟境内可能形成一套组合政策:限制高价值废料流出+鼓励欧盟境内完成深加工+通过再生料指标创造本地需求。
第三,中国设备和工程企业迎来新的欧洲机会
1.3系数依据的是回收设施所在地,而不是企业股东国籍。如果中国企业在欧盟境内建设合规回收工厂,或者与欧盟境内企业成立合资项目,并在欧盟境内完成符合要求的回收步骤,按照目前草案文字,相关材料理论上同样有机会获得1.3系数。
因此,中国企业的机会可能包括:
-
向欧盟境内销售电池拆解和预处理设备; -
输出黑粉湿法冶金技术; -
提供完整EPC或交钥匙回收方案; -
与欧盟境内回收企业合资建设工厂; -
在欧盟境内布局金属盐和电池材料项目; -
提供数字追溯和质量平衡系统。
未来欧盟客户需要的可能不再是一条单独的破碎线,而是一套能够满足“欧盟完整回收+再生材料核验”的整体解决方案。

结语

1.3系数最大的意义,不是让100吨金属“变成”130吨,而是让欧盟境内回收材料获得额外的合规价值。
这项规则如果最终落地,将带来几个明显变化:
-
欧盟境内再生锂、镍、钴可能获得合规溢价; -
欧盟境内湿法冶金及深加工项目吸引力上升; -
只在欧盟境内生产黑粉、再出口亚洲处理的模式受到削弱; -
PRO开始进入再生材料组织和闭环供应链管理; -
汽车厂和电池厂将更积极地锁定废电池及再生材料; -
回收行业竞争从“谁能生产黑粉”转向“谁能提供可追溯、可分配、可核验的再生材料”; -
中国设备、技术和资本进入欧盟境内本地化项目的机会增加。
从更大的产业视角看,欧盟正在做的,是把本土电池回收能力直接写进再生料计算公式。过去,欧盟境内主要通过补贴、许可、关税和环保规则支持本地产业;现在,它开始利用“合规计算权重”改变企业的采购和投资选择。
未来决定一批再生材料价值的,将不只是其中含有多少锂、镍和钴,还包括它在哪里回收、由谁加工、能否追溯,以及能否帮助客户完成欧盟电池法规要求。
不过,目前文件仍处于草案阶段,而且1.3系数计划只持续到2036年年底。企业应该提前研究和布局,但不能将其简单理解为已经生效的永久性“欧盟境内材料加价30%”政策。
真正需要关注的是最终文本是否保留1.3系数、如何界定“最后一个回收步骤”、如何处理跨国多工厂供应链,以及公告机构最终采用什么核验尺度。
这些细节,将直接决定1.3系数最终能产生多大的商业价值。
参考文件:
-
European Commission, Draft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, Ref. Ares(2026)7823470, 12 August 2026. -
Annexes to the Draft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, methodology for calcul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recycled content. -
JRC study on harmonised rules for the calcul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recycled content in batteries -
Regulation (EU) 2023/1542 on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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